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文件 >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1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浙政办函〔2024〕1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31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4-02
文号: 浙政办函〔2024〕18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的复函
  • 日期: 2024- 04- 09 14: 59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杭政〔2024〕1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更名后应确保符合用地合规化要求,严禁违规违法使用土地。要充分发挥开发区地方经济主引擎、对外开放主平台作用,聚焦经济建设主责,着力推进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当地经济活力,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你市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开发区的指导,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的复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