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全力助推学前教育发展织就“幼有优育”新画卷
  • 日期:2024-03-26 16:13
  • 来源: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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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衢州市财政局聚焦体制革新、园区扩面、资源优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的跨越式提升。目前,衢州市6个县(市、区)实现“双普县”创建满堂红,提前3年完成既定目标,跻身全省“双普县”创建第一梯队。柯城区、龙游县获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

一是坚持制度领航,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会同教育等部门出台《衢州市级学前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逐步推进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变革重塑。积极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的比例不高于40%,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标准逐步提高机制,近3年,各县(市、区)累计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超20亿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500元·生/年提高到600元·生/年。

二是坚持投入加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强化经费保障,近3年,全市学前教育支出从3.19亿元增长至6.21亿元,增长率39.52%。2022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当年度通过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县(市、区)奖补50万元,通过国家级评估的奖补100万元,激励引导全市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发展。优先保障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经费,支持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023年全市财政支持新建改建项目资金超5.3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14个。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80个,回收民办幼儿园21所,撤并低小散园126所,新增学位1.9万个,公办幼儿园覆盖面提升至77.55%,增幅跃居全省第一。

三是坚持教学提质,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师资建设。全面保障公办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制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幼儿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的75%,并严格按照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联合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快培育“两专”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从“引育留用”等四个方面,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学前教育保教人员2204人,累计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各类培训2.4万余人次,各类评比表彰获奖1000余人次,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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