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日期:2022-07-04 00:00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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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厅对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的1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拟进行修改的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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