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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12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16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19〕9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12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16
文号: 浙政函〔2019〕9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湖州交通技师学院等5所技师学院的批复
  • 日期: 2022- 07- 18 16: 48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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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慈溪市、平湖市、新昌县、三门县人民政府: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正式设立湖州交通技师学院的请示》( 湖政〔2019〕13号)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正式设立慈溪技师学院的请示》( 慈政〔2019〕11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平湖技师学院的请示》( 平政〔2018〕33号)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新昌技师学院的请示》( 新政〔2019〕16号) 、《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同意设立三门技师学院的请示》( 三政〔2019〕22号)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湖州交通学校的基础上设立湖州交通技师学院,在慈溪市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慈溪技师学院,在平湖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平湖技师学院,在新昌县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新昌技师学院,在三门技师学院( 筹) 的基础上设立三门技师学院。

二、你们要切实加强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指导学院科学制定实施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创新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湖州交通技师学院等5所技师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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