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陈女士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转至我局,答复如下: 2022年5月11日17:10,滨江医保工作人员用电话回访,已告知其之前已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可正常使用,后续收到沈阳医保邮寄至我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可正常操作转出业务。同时已告知转移后续的相关流程。 下步如有医保方面的问题可拨打0571-56089977/56089988咨询。 经办人:滨江医保中心,电话:0571-56089977/56089988。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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