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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503X/2021-77898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省人力社保厅 成文日期: 2021-12-16
索引号: 00248503X/2021-77898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省人力社保厅
成文日期: 2021-12-16
发文字号: -
废止时间: 0000-00-00
修 正: 结合2020年以来国家、我省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系列优化服务、减证便民的最新要求,省人力社保厅编写了《全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经办规范(2021年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经办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
  • 日期: 2022- 04- 22 11: 06
  • 来源: 省人力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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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全省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全国人社政务服务“浙江标准”,根据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2020年以来国家、我省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系列优化服务、减证便民的最新要求,我们编写了《全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经办规范(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省人力社保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经办规范》(浙人社办发〔2020〕32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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