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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680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12-28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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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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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政策解读
  • 日期: 2022- 02- 23 10: 47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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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群众更好理解《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认真总结近年以来我省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深入调研各地经验做法和堵点难点问题,制定《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3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标杆引领、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浙江辨识度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分两个阶段,2021—2023年为攻坚突破阶段,打造一批综合性与单项指标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全省域营商环境水平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2024—2025年为提质增效阶段,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基本建成改革探索领跑省、市场机制最活省、营商环境最优省。

(三)重点任务。按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出4方面、19个领域的改革举措。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主要包括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优化公用设施接入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等5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二是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主要包括优化纳税服务流程、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4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三是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主要包括完善市场主体清算退出机制、加大破产重整支持力度等4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四是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主要包括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涉外投资贸易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打造人才集聚洼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等8个领域的改革措施。

三、主要特点

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的理念,在编制方案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突出企业视角,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从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谋篇布局,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主体退出、服务监管4方面提出相应的改革举措。

二是体现浙江特色,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撬动各领域改革是我省鲜明的特色亮点,《方案》强化数字赋能,通过跨领域全流程打通、“一件事”优化,提升企业群众营商办事便利度。

三是务求实战实效,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以市场主体评价和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方式方法,推动解决制约市场活力、社会创新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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