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联合检查
  • 日期:2022-01-06 15:35
  •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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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1月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联合区住建局对钱塘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的使用场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组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注册登记、是否达到排放Ⅲ类限值,是否环保排放达标(是否可见黑烟)、是否申报使用、是否排放检测等情况开展了检查,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台,其中1台机械使用过程冒黑烟,现场抽测光吸收系数0.91m-1,不符合禁用区的使用要求,联合检查组当场要求撤场停用,并对施工单位开展了政策宣贯。

2021年11月9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今年1月1日,该通告正式施行,通告明确在“禁用区”全时段禁止使用检测结果未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雪犁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等)。钱塘区的禁用区范围为月雅路—德胜东路—观十五线—江东一路—青西三路(含规划道路)—塘新线—之江东路构成的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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