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公布第二批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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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第二批清单)日前正式印发,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继2020年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第一批)》后,示范区推出的第二批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共13条,涵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养老、政务服务、综合应用等6大领域,其中新增10项,迭代更新3项。 第二批清单继续紧紧围绕“高质量”与“一体化”两大主题,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和两区一县原有“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基础,突出“共建共享”,聚焦公共服务人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特点,形成了属地政府保基本民生、执委会牵头彰显一体化高质量底色的格局。 卫生健康领域四项 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 在第一批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的互认。预计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示范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间跨域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实时查阅和互认共享。 智慧互联网医疗共享服务 以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为基础,联合上海市级优质医疗资源,贯穿“防、诊、治、管、健”5大环节,实现对示范区居民异地就医的“流程、资源、支付”三点赋能,提升示范区签约居民就医体验度和获得感。 大肠癌免费早期筛查 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以两区一县各自公布政策为准)进行大肠癌早期筛查。 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 为示范区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免费接种1剂次23价肺炎疫苗。 医疗保障领域三项 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 示范区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无需携卡即可结算,实现脱卡结算便利共享。 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第一批清单的基础上,增加常见门慢病(高血压、糖尿病)、门特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全域免备案、异地医保基金联审互查 在第一批清单的基础上,将异地就医结算免备案范围扩大至住院、互联网+异地就医结算,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全领域免备案,并做好跨省异地医保基金联审互查,推动示范区内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监管同城化。 优质“云课堂”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两区一县选取优质教师授课课件共建共享,打破固化教学瓶颈,助力教育品质,丰富示范区中小学生教育资源。 养老资源共享 通过制作包括示范区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内容的养老服务地图,实现养老资源共享。 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供线上申请、信息共享、联网审核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 “跨省通办”综合受理服务 两区一县相互授予政务服务受理权限,对属于本区域受理权限内的个人事项都可通过示范区“跨省通办”综合受理窗口进行受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务“同城化”服务。 公积金联办 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于吴江区、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社保卡“一卡通” 示范区居民通过社保卡即可在示范区的8路公交直接刷卡乘坐,到示范区主要景区享受门票优惠,在两区一县图书馆实现图书通借通还。 下一步,执委会将继续会同两省一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加强清单内项目、标准、制度的对接和统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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