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行防疫政策
  • 日期: 2022-01-25 16:58
  • 来源: 杭州市疫情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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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杭州市政策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后,对应出行政策将取消限制。)

进入杭州市政策

(一)对入境人员开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

(注:以上健康管理措施时限仅适用于各阶段结束前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下。)

出行交通政策

铁路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后,对应出行政策将取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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