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 日期: 2022-01-17 17:02
  • 来源: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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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督察,期间对我市开展了下沉督察,并于2021年2月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市的有12个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把抓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专班、落实责任、狠抓整改。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舟山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责任导向,注重系统观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舟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工作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和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为目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把握好属地为主、压实责任,问题导向、科学整改,标本兼治、系统整改,举一反三、常态长效等4项原则。

《整改方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明确了5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12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除长期坚持的4项整改任务,其余8项在2022年底前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二是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市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转化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环境安全边界,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有力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基本满足优质生态产品公众需求供给。五是“智治”能力全面提升。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努力构建生态环境智能化物联感知体系,积极探索陆海统筹协同系统在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方面的深度应用。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眼常态长效,提出了6大类具体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夯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肃生态环保督察考核问责,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突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化能源革命,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面推进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三是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深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碧水提升行动,深入推动治土净地行动,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力整治督察指出的污染防治短板问题。四是突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构建以陆海一体的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五是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围绕督察指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环境、毁林垦地、减肥减药不严不实等短板问题,加快环境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全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六是突出数字赋能精密智控,加快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生态文明领域重点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法规标准,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整改机构,统筹推进本地本部门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实施闭环管理。健全清单化调度、验收销号党政领导双签字等各项推进机制,推进形成调度对接、通报督办、明察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的工作闭环。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褒扬激励。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督办、约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整改进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为督察整改营造良好氛围。

舟山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对标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目标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积极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厚植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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