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政策 > 其他文件 > 省政府文件
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1721 主题分类: 院校管理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7-30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80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1721
主题分类: 院校管理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7-30
文号: 浙政函〔2021〕80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等2所技师学院的批复
  • 日期: 2021- 08- 04 10: 0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丽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筹建丽水技师学院的请示》(丽政〔2020〕25号)、《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的请示》(善政〔202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吉云教育科技集团直接筹建丽水技师学院,学院性质为民办技工院校,业务工作接受丽水市人力社保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意在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嘉善技师学院,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2所技师学院筹建期均不超过3年。

二、你们要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坚持特色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各项筹建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验收。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筹建嘉善技师学院等2所技师学院的批复.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