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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06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6-04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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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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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 2021- 06- 18 10: 03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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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数字政府建设的六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包括3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提出聚焦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按照改革驱动、整体协同、开放包容、法治惟先、安全高效原则,深入推进治理体系系统性重塑,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奋力把数字政府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硬核成果。

2.发展目标。提出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总体目标:到2025年,形成比较成熟完备的数字政府实践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省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作用显现。

在此基础上,细化了5个具体目标:即高质量建成机关效能最强省、高质量建成政务服务满意省、高质量建成数智治理先行省、高质量建成智慧监管引领省和高质量建成数字生态示范省。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6项任务。

1.建立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一是提高党政机构数字化运行管理能力,提高办公业务数字化水平。二是推进数字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2.强化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以“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的理念迭代升级“浙里办”应用,将网购式便捷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一端”集成,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二是持续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均等,充分发挥数字化改革对优化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保障民生的重点服务能力。

3.创新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一是加强科学有效的经济治理,建好“产业大脑”等平台,运用新技术手段深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二是完善智慧融合的社会治理,以数据资源为基础,创新多方参与模式的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社会治安治理。三是推行协同智能的生态治理,建立及时感知、全面互联、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四是实现精密智控的应急治理,提升风险防控、应急救援、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领域处置能力。

4.打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支撑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增强监管合力。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应归尽归”。三是提升重点领域监管能力,对重点产品类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追溯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5.完善开放共享的数据治理体系。一是建好省市县三级统筹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算力和算法的共建共享共用。二是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创新,形成“一地创新、全省受益”共享应用模式,并促进数据回流赋能基层治理。

6.提升智能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络、视联网、物联网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集约化组件化应用支撑。按照“大中台、小前台”理念,完善六大能力中心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我省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明确加强组织领导、促进社会参与、健全制度规范、加强人才支撑、优化要素配置、完善评价机制等六个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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