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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严格实施“公民同招”
  • 日期: 2021-04-26 09:14
  •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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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发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继续严格实施好“公民同招”政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与2020年已实施的招生政策保持一致;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及时发布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信息等。

此外,通知也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绝不允许学校存在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的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挂靠就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公布违规招生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等,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对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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