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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691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4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1-0006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1-7691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40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1-0006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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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港海盐港区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 日期: 2021- 04- 16 09: 4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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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嘉兴港海盐港区规划的请示》(嘉政〔202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嘉兴港海盐港区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海盐港区主要为嘉兴市生产及临港产业运输发展服务,适当拓展临港物流、大宗商品储运等功能,发展临港产业。

三、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和水陆域布置调整方案。

(一)调整部分港口岸线功能和等级。取消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预留港口岸线约1200米(拟建通苏嘉甬铁路跨海大桥东北侧岸线约900米、西南侧岸线约300米)的港口功能,调整为大桥保护和城市生活岸线。为服务杭州湾北岸临港产业及交通滚装应急等需要,海盐通用与多用途作业区(C区)增加预留滚装泊位功能。将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由原规划的0.2万—1万吨级,提升为0.3万—2万吨级。

(二)调整预留港口发展区。将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由原规划的7.8平方千米调整为6.7平方千米,减少港口陆域面积约1.1平方千米。

(三)调整航道、锚地布置。将原北航道的秦山支航道改为北航道,通航等级由原来的5000吨级海轮单向通航调整为万吨级海轮双向通航,供海盐港区秦山通用与预留发展区(E区)的船舶通行;将原北航道的杭州—嘉兴支航道走向适当调整,改为中航道,通航等级由原来的1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调整为万吨级海轮双向通航、兼顾2万吨级散货船单向通航,供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和杭州港的船舶通行;将原南航道走向适当调整,通航等级由原来的部分1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调整为3000吨级海轮双向通航,供澉浦临港产业与预留发展区(G区)、杭州港、绍兴港上虞港区的船舶通行。取消原规划预留的海盐锚地,近期规划扩建乍浦彩旗山锚地、新建独山2号危险品锚地,远期统筹考虑乍浦港区、独山港区、海盐港区锚地共享共用。

四、同意将《规划》纳入《嘉兴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后续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水利、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架设高大铁塔和对空强光源,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项目建设进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五、你市应将《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修订或调整《规划》按规定报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港海盐港区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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