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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6912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3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1-0005
有效性: 有效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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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3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00-2021-000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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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 日期: 2021- 04- 16 09: 38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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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台政〔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大麦屿港区新增液化天然气(LNG)应急调峰功能,港区功能调整为以集装箱、煤炭、滚装运输及液体散货(含LNG)运输为主,积极拓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临港工业和对台客货运(兼顾邮轮)等功能。

三、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和水陆域布置调整方案。

(一)调整部分港口岸线功能。调整连屿作业区鸡蛋山和华能玉环电厂间415米岸线功能,由原规划的支持系统岸线调整为LNG运输及储运岸线。

(二)调整部分港口规模等级和陆域布置。连屿作业区白墩站址处布置1个10万总吨LNG泊位及相关设施,规模为100万吨/年。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和船舶大型化需求,扩大普竹、连屿、大麦屿作业区部分岸线泊位规模。普竹作业区连屿—箬笠礁5.6公里岸线由0.3万—1万吨级泊位调整为西侧3万—8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东侧1万—3万吨级通用泊位;连屿作业区外屿南侧岸线由4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调整为3个10万—15万吨级通用散货、件杂货泊位,华能玉环电厂现有泊位提升至10万—15万吨级、现有泊位北侧预留1个10万—15万吨级三期散货泊位;大麦屿作业区远期将最北侧多用途泊位改为集装箱泊位,对台直航码头兼顾邮轮功能。

(三)调整锚地、航道布置。为满足LNG船舶的应急抛锚需要,在黄门山和大麦屿引航检疫锚地之间新增1个10万吨级LNG应急锚地,锚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兼顾危险品船舶的候潮、待泊;考虑LNG船舶航行时移动保护区将占用部分4号、5号锚地,在项目实施阶段须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锚地面积;大麦屿3号锚地需迁移至江岩山西侧。大麦屿港区的进港航道远期按15万吨级船舶乘潮单向通航标准提升。

四、同意将《规划》纳入《台州港总体规划(2017—2030年)》。后续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土空间、水利等规划以及军方有关要求的衔接;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要求组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LNG转储运及船舶通航安全有序。

五、你市要加强与温州市的协调,进一步优化乐清湾与温州大小门岛进港连接段航道,改善乐清湾区域船舶交通流格局;加快推进LNG中转储运项目配套应急锚位选划、LNG船舶进出港移动安全区的影响评估和调整工作,确保在项目投入运营前落实到位。

六、你市应将《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修订或调整《规划》按规定报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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