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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浙江建设15年成绩单发布
我省已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 日期: 2021-04-13 09:11
  •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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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实践”为主题,在杭州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新闻发布会。

15年来,我省始终秉持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念、思路和方法,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在总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悉,目前,我省有3个市县和两个项目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同时法治浙江建设综合满意度逐年提升,2020年达92.25分。我省已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我省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重视立法的引领作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得到有力加强。据统计,全省党政机关共有外聘法律顾问1万多人,现有省委党内法规222件,围绕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新经济新业态、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160件、政府规章134件,其中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20多部地方立法开创全国第一。

围绕法治浙江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我省通过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规范政府决策行为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目前,我省省市两级已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98项,成为全国保留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最少的省份。2020年,全省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比上年下降20.3%,一审行政案件诉讼败诉率下降到10%以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升10%。

以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我省不断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创新智慧司法新模式,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如创新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全国率先实现数字卷宗协同办案全覆盖等,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21%,一审判决改判发回瑕疵率为0.35%,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同时,我省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广“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治理模式,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全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据统计,2019年全省法院诉讼案件数比上年下降4.61%,2020年再下降7.2%,在全国率先实现诉讼案件数下降。目前,全省共建成民主法治村(社区)2.7万个(国家级210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谋划了法治浙江建设未来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2025年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浙江,2035年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

据了解,我省将于4月中下旬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系列活动,包括召开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理论研讨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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