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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我厅于3月5日至3月15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至意见征求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