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10号
  • 日期:2021-03-31 09:16
  •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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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大麦屿君安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玉环县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10万立方米LNG双金属全容罐,1台20万立方米LNG低温预应力混凝土全容罐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中转能力为200万吨/年,其中LNG气化外输150万吨/年,LNG装车外输50万吨/年。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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