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拉高“四项标杆”强力推进“遏重大”攻坚战
  • 日期:2021-03-31 17:23
  • 来源:综合协调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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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经宁波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批准,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省“遏重大”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拉高四项标杆,全面推进全市“遏重大”攻坚战。

一是总体目标更高。紧盯危化品等8个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人、机、环、管”4要素,全方位梳理重大风险链鱼骨图,全过程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风险隐患,全面摸清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高风险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确保重大风险辨识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到位,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是攻坚任务更重。自我加压、增加任务、压茬推进。在风险管控方面,增加动态跟踪重大风险、建立部门监管预警机制要求;提升本质安全方面,增加出台化工行业、化工园区、危化品道路运输专用停车场安全规划以及深化产业工人安全技能提升工程,确保8个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要求;补齐能力短板方面,增加探索建立问题发现处置长效机制要求等。

三是责任体系更强。健全建强安委会、专委会组织责任体系,为“遏重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体分管负责人以及分管公安、文广旅游、民宗等重点领域部门的市委分管领导也列为副主任。除省明确的8个“遏重大”重点领域外,增加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商贸行业等专委会,确保重点领域专委会设置全覆盖。在分管市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的基础上,增加分管副秘书长为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厅联系各副市长的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进一步加强对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年底,安委会领导向党政主要领导、安委会成员向本级安委会作书面述职。市委编委、市安委会联合出台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四是保障措施更实。强化力量保障,结合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开发园区和镇乡(街道)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实际配备必要的执法辅助人员,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遏重大”工作人员保障。强化信息系统保障,开发完善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系统,实现重点领域企业(场所)、靶向数据、监测预警、风险隐患处置等信息数字化、智能化。强化巡查考核保障,安全生产特别是“遏重大”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常规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评,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区和责任部门,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同时,深化安全生产巡查,全面建立实施县级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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