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21-03-29 16:59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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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执行《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

1.全方位梳理公开权力事项。围绕权力运行全过程,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优化行政流程,动态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市县三级4248家部门线上公布权力事项224285条,动态更新123595条。发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浙江省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取消43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7项行政许可事项,确定10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及动态调整目录,涉及城市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对应的职责边界清单,清晰划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边界。编写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41家省级部门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二级机构等信息;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组织机构目录,全面展示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信息规范公开。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11个设区市政府发布69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决策事项名称、决策主体、承办部门、计划完成时间、决策程序等内容。加大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力度,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共利益调整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通过意见征询会、公众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确保利益相关方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政策执行。加大政府会议公开力度,完善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全省101个市县政府以专栏专题形式定期发布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和民生实事项目等执行情况,并以图表、视频、媒体解读等形式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3.助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百姓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持续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助推政务服务2.0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进一步推进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精简办事材料、办事环节,完成2982个省内通办服务事项对接,对接率达81%。深化“一件事”改革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应用,向社会公布窗口现场办理全面转为网上(掌上)办理的试点事项清单,高质量实施“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全省40件“一件事”实现在线办理,累计办理“一件事”1203.7万件,最大限度惠企便民。

4.权威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率先发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发布每日疫情通报343期,主动对外发布疫情监测预警、防控措施、疫情辟谣、科普宣传等信息1057条。针对疫情防控重点热点问题,省政府组织召开26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信息公开保障。

5.加大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多渠道发布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全年公开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035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5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5期;发布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情况通报105期,共计408类产品11172批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市场监管规则和地方标准信息栏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要求,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事项27条、跨部门抽查事项17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公示我省市场主体(不含注销)831.79万户,累计归集公示我省涉企信息1.85亿条,全年累计接受社会访问23.98亿次。

6.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投资在线3.0平台应用,实现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推进重大项目进展动态更新。发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西湖大学建设工程等30个重大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八类信息271条。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渠道,着重公开保障性住房、土地使用权、社会救助、扶贫工作等信息,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政务公开在浙里”等政务专题,发布信息4303条。建立“浙里亲清”等一站式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加强利民惠企政策信息发布,通过定向发布、精准推送等方式,不断扩大重点领域政策文件覆盖面、到达率。

7.提升解读回应实效。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实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双向关联。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配套率达到100%、图文解读占比超过85%。2020年重点针对外资外贸、提振消费、粮食保供等方面重要政策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简明问答10期,向企业、群众推送暖心易懂的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逐步提升。

坚持闭环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程序,增加答复合法性审核环节,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

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事前介入模式。通过上下级联合会商办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公开意识和办理水平。针对咨询答疑件办理,突出柔性答复,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调解,疏导负面情绪,主动架起群众与政府沟通互动桥梁。

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的“哨兵”作用,及早发现社会性问题苗头。基层部门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预警制,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研判申请意图,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问题苗头,编辑依申请公开抄告件,梳理群众申请热点难点信息,积极发挥参谋辅政作用。     

2020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760件,比上年下降9%。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7010件(含2019年结转的1087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有15312件,占55%;不予公开的有1759件,占6%;无法提供的有7289件,占26%;不予处理的有1072件,占4%;其他处理的有1578件,占6%;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有837件,占3%。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的有1256件、引发行政诉讼的有1137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金融投资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

精细化管理政府信息。全面调整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数据设置,优化栏目类型,科学细化公开属性、政策图解、有效性等字段必填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要素齐全。

系统化更新有效性。按照立改废、放管服、简政放权等改革要求,系统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清理更新工作。宣布废止《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对407件已失效、废止的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

数字化发行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持续优化政府网站电子公报栏目设置和检索体验,在“浙里办”和“浙政钉”平台上线运行“掌上公报”。2020年全省编辑出版171期政府公报,全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阅下载。

(四)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

打造权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统一平台、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的思路,部署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度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对平台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的监测、指导,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同时,优化平台检索、下载和数据互联互通功能,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优化浙江省政务公开监测平台。进一步完善日常监测、问题督办、统计分析等3大板块功能,对全省141家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实时监测、问题预警和督办,点对点通报整改,防止出现政策术语等严重表述错误。

建设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按照省市县三级管理架构打造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设置账号备案、日常监督、实时监控、指挥调度、一站式运维、内部协同、舆情分析、决策辅助、政民互动9大功能,将全省政府系统6142个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实现全省政务新媒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五)监督保障机制更加有力有效。

完善考核整改并重体系。制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清单》,逐一明确绩效目标、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工作整改约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下发整改约谈通知单,通过约谈、现场演示等方式督促政府部门强化公开责任。

完善社会评议评价机制。调整优化第三方评估指标,加强对法定公开事项、重点工作和政策解读回应等方面的监测考评。在全省范围开展第二期政务公开指数评价,从公众参与、基础公开、政务舆情、政策传播、平台便民、公开创新6个维度,对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共138家单位政务公开指数赋分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政务公开队伍。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进行授课,全省各地各部门150余人接受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5

45

626

规范性文件

3493

3525①

86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9

3

108292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56

-64

411905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04

2178

11655193

行政强制

228

23

3303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02

57.34亿元






(①:含新增往年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894

1287

37

95

322

125

267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9

57

2

0

13

6

108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174

502

30

64

113

79

1196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23

183

3

8

22

11

335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36

1

0

0

0

0

13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23

5

0

1

0

0

12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2

0

0

0

0

0

1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11

32

0

3

0

1

24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38

24

0

1

3

1

26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49

11

0

0

2

0

36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43

8

0

0

0

0

25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39

14

0

0

0

1

354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60

346

4

11

168

22

67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27

16

0

1

8

1

35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20

2

0

1

0

2

225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20

5

0

1

15

0

441

2.重复申请

498

6

0

0

1

0

50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

0

0

0

0

0

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95

0

0

0

0

0

9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5

2

0

0

0

0

27

(六)其他处理

1431

130

0

3

2

12

1578

(七)总计

25128

1287

37

94

334

130

270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75

57

2

1

1

1

83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39

286

206

125

1256

432

47

190

111

780

203

8

58

88

35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

202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建设“重要窗口”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面架构政务公开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高质量全方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二是持续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字化管理,整合、汇聚全省各类政策文件,实施集中统一发布,实现“精准推送”“定向推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创新基层政务公开管理模式,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为导向,拓展线上线下联动公开模式,持续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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