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9号
  • 日期:2021-03-16 10:31
  •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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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装置、20万吨/年碳五加氢装置、48万吨/年裂解碳九加氢装置、7万吨/年间戊二烯树脂装置、10万吨/年DCPD树脂加氢装置、6万吨/年碳九冷聚树脂装置及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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