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5号
  • 日期:2021-03-01 11:27
  • 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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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年产60万吨ABS项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2套ABS树脂生产装置、AA(乳胶附聚剂)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总设计能力为60万吨/年ABS树脂。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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