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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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650kt/a产业链填平补齐技改项目(一阶段)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75万吨/年电解装置及配套设施。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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