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诸暨市
  • 日期: 2021-02-19 14:13
  • 来源: 诸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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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诸暨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绍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涉众面较广的政策文件进行图解、问答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充分利用“诸暨发布”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多种渠道发布解读信息,提高政策受众面和群众知晓度。2020年我市通过各渠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5条,解读率100%。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在政府网站开设“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诸暨在行动”“涉企政策”和“回应关切”专栏,第一时间发布防疫动态、复工复产和政策文件信息,结合“三服务”活动,制作政策汇编,开展“送政策到企业”等活动,为兑现涉企政策打通堵点。着重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266次,通过网站、政务咨询热线等途径实现政民互动6647次,发布意见征集活动82次,召开中国设计红星奖(诸暨)产品设计大赛——2020袜业大赛诸暨设计智库上线新闻发布会1场。

三是推进决策公开。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等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共有6批企业家代表和公众代表列席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列席人员名单。

四是深化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分解落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单位定期公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实行行政执法协同监管“首发响应”机制,及时公开双随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结果信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2020年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1107条,公开行政复议信息59条。

五是力推重点领域和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和保障、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权责清单,要求各单位按时保质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公发布重点领域信息1927条,其中包含建设项目行政许可、重大设计变更、施工信息、竣工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1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专题专栏形式在政府网站呈现,对与主动公开目录一致的信息采取跳转模式,避免信息重复多地发布;对试点领域新增信息,要求各单位及时上传。通过集约化管理,专题化呈现,方便群众便捷、快速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诸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00件,其中申请人为自然人36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34件。已办结379件,2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答复“予以公开”的207件,占答复总数的51.75%;答复“部分公开”的36件,占答复总数的9%;属于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1件,占答复总数的0.2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2件,占答复总数的0.5%;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的2件,占答复总数的0.5%;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1件,占答复总数的0.25%;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24件,占答复总数的6%;答复“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80件,占答复总数的20%;属于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占答复总数的0.25%;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5件,占答复总数的1.25%;属于重复申请的16件,占答复总数的4%;属于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的1件,占答复总数的0.25%;属于其他处理的3件,占总数的0.75%。

被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收到214件,占受理总数的53.5%,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领域。

2020年诸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共7件,其中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2件,其他结果1件。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案件共7件,其中结果维持3件,其他结果3件,尚未审结1件。经复议后起诉的案件1件,其中其他结果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市镇街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目录,按要求做好各领域日常信息更新维护。组织各相关单位重新梳理了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事项标准,将政府行为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编排,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既统一规范各镇乡(街道)及部门的基本目录,又根据“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定制部门“个性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各单位根据新《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新增信息分类及编排方式等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前审查等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全面完成网站改版升级,突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建设,以市政府为母目录,部门、镇乡(街道)为子目录,将全市标准化公开目录呈现在网站栏目上,并以专栏形式体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改版后的网站突出了诸暨西施元素、优化了首页呈现方式、强化了网站搜索功能、增加了手机浏览自适应功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查找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发声和管理,在前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的基础上,按照《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再次进行梳理,对运营质量较好、公众关注度较高、确需保留的账号全部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管理;对内容相近、功能相近、更新频率无法保证的账号按照“集约化建设”的要求,统一整合归集到“诸暨发布”账号中发布;对频率、质量无法保证的账号关停注销,实现了传媒集约化、发声权威化、平台矩阵化、经营专业化。2020年“诸暨发布”微信微博发布信息4171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2020年,市府办牵头,在已有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新实际,规范公开行为,修订完善公开制度和办法,做到有据可依、有制可循。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协调、动态调整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从政府信息产生源头开始,进一步规范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核、主动公开等环节操作细则。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行政决策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和涉众决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一系列专项制度,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落实。以会议协商方式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联合机制,突破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涉及部门多的难题;以部门联动会商制度、会同法制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办件制度,整合专业资源、形成办件合力,共同化解依申请公开的疑难问题。

加强培训与督查考核,对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及时下发工作函告单,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2020年8月5日下午,市府办组织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协调会,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全市“两化”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11月5日,我市举办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实务培训,提高了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1

41

3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72

1304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14

-117

7396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1

-62

13026

行政强制

155

-2

2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08

28205.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6

13

3

0

18

0

4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5

8

2

0

12

0

2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2

0

0

5

0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4

0

0

0

0

0

2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3

1

0

1

0

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45

13

3

0

18

0

3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2

1

0

7

3

0

3

1

7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出现脱节现象,专业化程度不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内部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依申请公开超期未答复或答复不规范、主动公开信息未经发布审查等情况仍有发生,政府信息还存在底数不清、保存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特别是线下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专业化水平

2021年,将围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点对点指导。同时,用好考核督查指挥棒,切实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管理

指导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动态调整等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梳理历年来的政府信息,全面摸清本单位政府信息底数,严格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效。

(三)拓宽公开渠道,设立线下专区

2021年,将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挖掘更多形式新颖、企业和群众便于接受的政务公开载体,积极探索线下专区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村(居)等现场查阅点的作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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