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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数字自贸区“浙江样板”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数字贸易发展指导性文件
  • 日期: 2021-12-08 09:26
  •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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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会议介绍了浙江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的数字贸易发展指导性文件,并发布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十大成果”。

“日前,我省印发了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数字贸易文件——《关于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会上,省自贸办副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介绍,这是我省高水平打造数字自贸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意见》,浙江要建设数字产业集聚区、数字金融创新区、数字物流先行区和数字监管标杆区“四区”,明确了提升完善数字贸易产业、平台、生态、制度和监管体系等5方面共19项举措。同时,围绕数字安全治理、人才、财政和用地、联动协同,浙江相应提出了4项举措。

《意见》明确,2025年我省数字贸易要占全球比重2.5%以上,初步建成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打造浙江数字贸易“金名片”。聚焦数字贸易全产业链,做好数字贸易示范区、数字自贸区等八项核心任务。此外,要探索数字贸易规则标准,建立健全数字贸易制度体系,积极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方案”。

发布会上,第七批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大成果”出炉,其中有多个“全国第一”:《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出台,填补了全国在该领域的标准空白;全国首个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无纸化试点在舟山启动;“双11”期间,宁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现全国五连冠,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破千亿的城市。

作为扩区建设成果,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备受关注。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受疫情影响,博览会将推迟至明年3月24日至27日举办,届时将力争上线国际数字交易平台,成立杭州国际数字交易所。

“自贸试验区扩区一年来,四个片区加速发展,成绩斐然。”张钱江介绍,今年前三季度,自贸试验区以占全省不到1/400的面积,贡献了全省8%的新增注册企业,8%的税收,19%的进出口额,12%的实到外资;联动创新区以全省1%的面积,贡献了全省27%的财政收入,28%的进出口额,36%的实到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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