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留言选登
查看回复
关于公布财务收支等问题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现请示以下几个问题:1,首南街道11月18日答复,物业服务可计费面积实为52584平米,配置保洁主管及保洁人员4名到位,实际扫楼道,公共场所2人,还有2人不知在哪里,我们在社区公共网络问物业3.4天都不回答,这还不说明问题吗?根据“住建部物业人员配置标准”,每10000平米配置保洁人员1名,我小区应配置保洁人员5.6人,是否正确?现缺多少?加保安缺3人,不是5人以上吗?2,请上级监督物业遵守“宁波市住宅小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布各项资金收支情况或各种业主共用部分等收支情况,同时请鄞州区有关部门审计物业,从签合同到现在,是否合理?请答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鄞州区首南街道
回复日期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1月24日向首南街道反映和韵家园物业工作人员配置、物业各项资金收支情况公示等问题收悉,经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社区向物业公司了解相关情况,1、关于物业人员配置问题,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规定配置相关工作人员,除1名秩序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招聘中,其他人员均在岗。2、关于物业收支情况公示,物业公司每年3月份把阳光报表(物业收支情况)公示于小区宣传栏,同时报区、街道物业办备案。2019年区审计局到和韵物业管理处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处理意见:

1、您可前往物业管理处查看合同并了解相关物业人员在岗情况。2、您也可前往物业管理处查看阳光报表及审计报告并了解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经办人:徐秋红

联系电话:0574-83053180

首南街道办事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