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日期:2021-10-11 09:54
  • 来源: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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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第二季度问题整改情况。第二季度检查发现的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问题,经复查均已落实整改。

(二)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结果。本季度,我局对全省正常运行的566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4个,总体合格率为99.3%。其中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网站空白栏目数超过5个;嘉兴市秀洲区政府门户网站多个栏目超期未更新。省级部门网站和其他8个设区市的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民留言办理答复有待加强。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医保局、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留言办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答非所问、转办不及时等问题。金华市未建立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监管机制,工作责任未落实,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

(二)网站日常运维管理有待加强。舟山市财政局、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网站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不到位,近期发布的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对通报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需多次催促才落实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运维保障。主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工作的首要位置。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值班值守和日常读网制度,加强检查审核力度,规范常用词、高频词的使用,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网站改版和栏目调整要按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操作规范实施,尤其要避免因改版或栏目调整导致的已公开信息发布时间变更。

(二)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办理时效和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指标》和我省网民留言办理规范要求,明确网民留言办理责任单位,完善办理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信息,提高留言办理答复的时效和质量,实现简单常见咨询问题1个工作日内作出高质量答复并逐级审核报送。

(三)及时整改问题网站。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并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浙政钉”报送省大数据局。


附件: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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