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 日期: 2021-01-29 18:51
  • 来源: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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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公开发布信息,宣传解读政策,建强公开载体,制订修订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确保政策透明。省广电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管理、精品生产、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有力推动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及时在网上公布《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关于推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前主动以书面、网络、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在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答复社会咨询等工作,进一步促进重大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获批证照目录,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明晰、受理标准明确、办理程序和结果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及时公布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接听回应各类咨询投诉电话160余次,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切实加强政务公开透明运行。

(二)周密组织宣传解读,回应民众关切。坚持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答记者问、媒体专访等形式,主动向媒体提供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2020年共召开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动漫节、第四届西湖国际纪录片大会、“云上动漫游戏产业交易会”等重大会展活动新闻发布会共3场,局领导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局长张伟斌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就《关于推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考虑、工作目标、重点条款解读和涉及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内容回答提问。《进一步加强专业电视频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智慧广电建设行动计划》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及时进行图解式、访谈式解读。据统计,各有关媒体刊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工作相关新闻宣传报道近千条次。 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专栏集中公开重点信息,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电视剧办事大厅”“记者证查询”开辟快速通道等,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办理。

(三)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建强公开载体。健全完善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广电”,《浙江广播电视》报纸和《浙江广播电视简报》四大信息发布平台集群,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和手段,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一方面,以局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渠道,及时发布我省广播电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节展活动情况,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咨询投诉,为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2020年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756条,受理和处理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在线投诉、建言献策1811件,成为政务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集中力量做好“新广电”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研究新媒体用户受众心理,并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合理运用新媒介,发布相关信息。2020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80条,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稳步提升。继续编发《浙江广播电视》和《浙江广播电视简报》共38期,全面、公开发布全省广电系统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信息。

(四)着力深化制度建设,做好监督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明确职责分工,对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二是制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工、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监督相关处室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3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26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

1630.8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中有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建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聚焦推进我省广电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发布会、在线访谈、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解读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二是发挥门户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和项目,畅通互动交流渠道,提升群众查询信息、获取信息的便捷性。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全面性、便捷性。加快完成门户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与局微信公众号实行联动,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实现掌上查询、办理、互动。

三是健全舆情回应机制。健全完善广电媒体和网络视听季度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对重要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跨部门舆情回应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

四是推进新媒体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办好“新广电”微信公众号,通过图片、表格、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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