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日期:2021-01-29 17:31
  •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了我厅的公信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加强发布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制度保障等3方面内容,明确了11项重点公开工作和责任单位。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

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中央“六保”“六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两手抓”“两战赢”部署,围绕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低收入农户增收等重点工作,深化“三服务”,建立11个由厅领导带队的服务组,组建100支服务队,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上下联动,开展 “三联三送三落实” (联村、联企、联基地,送政策、送技术、送帮扶,落实防疫措施、生产措施、发展措施)活动,深入基层农户,宣传解读政策。编制《惠农政策百问》,发放给基层和农户,运用图表事例等,让群众愿意看、看得懂。在厅网站首页增加“深化三服务 推进三联三送三落实”“浙江农业农村‘六稳’‘六保’专题”等栏目,及时发布各地活动、工作情况,解读政策措施。围绕扶贫、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设立扶贫信息专栏,全部公开2020年度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和其他相关扶贫资金信息。2020年度财政预算和2019年度财政决算也都及时公开发布,并附上相关预决算表。

2020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其政策解读22件;“浙江农业农村”官方微信共发布各类信息文章839篇,微博263条,发布抖音号共发表了187个作品。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受理有效依申请公开38件,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是渔业、畜牧、扶贫异地搬迁、农药使用、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从申请人情况看,自然人3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从办理情况看,予以公开的17件,部分公开的4件,无法提供的14件,其他处理3件,不存在不予公开和不予处理情况。2020年,我厅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由农业农村核定后维持我厅决定;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厅制发规范性文件22件,起草过程中,均在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印发后及时在网站公布,并同步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做好与规范性文件的关联。围绕疫情期间群众关心的粮食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回应,两次参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就蔬菜供给、疫情期间农产品运输、春耕生产等问题和政策作出回应和解读。录制《有请发言人》栏目,围绕省委省政府“两手硬、两战赢”部署要求,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扶贫开发、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首页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栏目内全部按要求设置公开内容目录,做好原始数据信息迁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栏目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信息,对出现的错链、死链、断链、空白页面等,及时进行纠正。在厅网站首页增加“深化三服务 推进三联三送三落实”“网上农博平台”“浙江农业农村‘六稳’‘六保’专题”等专栏,公布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国务院@你”链接,保障人民群众的建议投诉渠道畅通。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置“随手拍”,加强民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方便农民群众监督。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每日更新信息,及时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通过图文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为社会各界了解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对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时,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内容。通过考核这根“指挥棒”,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督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修订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组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实务讲座,邀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培训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律实务,切实增强各单位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1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3






3

(七)总计

37

0

0

0

0

1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与社会大众期盼,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多样性不足,以及适应新时代新媒体的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审查管理,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设置,加强归类整理、优化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找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受众人群多的优势,加强在新媒体上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山区跨越式发展、生猪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重要文件进行解读,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进一步推动涉农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发布,进一步完善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舆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