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布置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 日期:2021-01-22 16:09
  •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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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制订印发《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布置落实以“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聚焦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尾矿库溃坝、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以及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类型,方案分别制订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采掘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表,落细落实执法要求,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确保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执法结果实时动态掌握。

我省要求在1月份企业完成自查自纠;3月底前,实现对389家金属非金属矿山、45家尾矿库、104家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到2021年4月底前,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实现重大风险消除或管控措施落实率100%、重大隐患整治落实率100%、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处置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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