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公告2021年第1号
  • 日期:2021-01-12 11:07
  •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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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我厅2020年四季度对23家露天矿山企业(其中委托市局发证20家)、2家地下矿山企业、17家采掘施工企业(其中委托市局发证13家)、1家地质勘探单位、1家石油天然气企业核(换)发、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核(换)发、变更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docx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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