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求共同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联合按程序报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2019年7月启动,记者在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自6月18日起正式进行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