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核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 日期:2020-04-07 18:00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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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浙江省海盐县和宁波市江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核查反馈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20〕7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促指导海盐县和宁波市江北区对照反馈意见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好督导意见。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海盐县和宁波市江北区都采取了针对性整改措施。

(一)海盐县。

1.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问题。在综合考虑普通中小学发展需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2019年11月海盐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盐财预〔2019〕489号),明确2019年公办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小学1100元每生每年、初中1300元每生每年,以后年度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2.关于学校布局规划实施问题。该县对《海盐县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进行了修编。2020年1月,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工建设实验中学海兴校区和万禄幼儿园富民路园区,齐家、秦山幼儿园,加快推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南校区和三毛幼儿园建设,确保县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期投用。目前,实验中学海兴校区新建工程(原新建海兴中学项目)已明确选址在原规划地块,项目估算总投资22790万元,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投入使用。

(二)宁波市江北区。

1.关于学校资源配置问题。该区计划通过择址新建、扩建、控制学校规模等方式,用2-3年时间将7所学校资源配置不达标问题整改到位。具体包括:择址新建江北中心小学和惠贞书院高中部,扩建孔浦中学,逐步控制育才实验学校、裘市小学、中城小学、灵峰学校等4所学校办学规模。

2.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该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在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完善奖励基金管理制度,将绩效工资新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分配上向教学一线和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3.关于编外教师费用支出问题。该区建立编外教师人才库,对公办学校编外教师聘请进行备案,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编外教师聘用和管理。加强公办学校编外教师经费统筹管理,对因在编教师不足或产假、病假等原因临时聘请编外教师的,设立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支付编外教师工资等费用。

4.关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问题。该区2020年计划安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90人,占全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校长的25%,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骨干教师35人,较上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计划到2020年底,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时间不超过10年。建立健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激励机制,通过岗位设置、职务(职位)晋升、聘用管理、业务考核、评先表彰等方面的政策倾斜,激发教师校长参与交流轮岗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相对薄弱学校流动。

二、督导意见落实情况

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我省督促指导海盐县和宁波市江北区认真落实督导意见,切实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全面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同时,根据督导意见,我们举一反三推动面上工作,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督促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以实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为抓手,每年对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和各市所辖约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政府开展评价,督促市、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

一是加大投入保障。2020年3月,我省出台了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的要求,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1月,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按照《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5号)要求,目前我省正在组织自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

二是确保公平质量。努力破解义务教育“城镇挤”难题,增加城区学位供给,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着力解决“大校额”问题,大力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推进城区校际优质均衡。今年我省还将陆续研究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1+N”系列文件,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强校带弱校,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是规范招生入学。2020年3月,我省与长三角地区其他省市同步发布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对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摇号招生。继续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的“两为主”要求,积极推广实施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政策,努力提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消除公办校就读比例不足50%的县(市、区)。

(二)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一是坚持德育为先。加强中小学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落实国家和地方德育课程,改进德育课堂教学方式和评价方法。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学校育人环境,提高校园文明程度。推动《中小学生守则》和《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深入学校、家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实。评选新时代“五好学生”,引导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是提升智育水平。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引导教师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保护好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2019年底,省教育厅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协同各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尤其是校外负担过重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各地中小学减负举措落实情况的督导测评,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三是强化美育和体育。推进艺术教育改革创新,建设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区和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推动各类学生体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省持续开展篮球、乒乓球、足球、游泳等体育“四大联赛”,每年举办全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为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拓展更大空间。

四是加强劳动教育。系统设计劳动实践教育,全面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化学科教学中的实践应用环节。遴选全省365所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教育项目,将劳动教育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发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指南,全面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打造省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评价平台。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机制,进一步丰富家长学校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作用,营造家校协作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全面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聚焦课堂教学主阵地,探索教学新模式,促进教学方法革新,推动课堂教学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教学为育人、育德服务。切实落实课程德育的要求,制定我省中小学学科德育指导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门学科教学之中,强化全科育人、全程育人。

二是优化教学方式。推动传统课堂教学与新型学习方式互动融合,构建新型教学组织形态。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强化学生认知和情感体验,结合学生生活开展教学,培养终身学习、创新实践、问题解决的能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重视信息科技、科学实践和工程技术教育,增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开展探究式教学,倡导基于真实情境的学习,重点推进应用学习、项目学习、实践学习、综合学习、设计学习等。

三是加强教学管理。健全省市县校课程管理机制,加强课程开发、实施、评估和质量监测等全过程管理。严格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规范。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活动,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研究制定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推动创建一批现代化学校,转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导向。

四是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5G互联计划”,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建设,运用5G技术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互联网结对帮扶全覆盖。推动新科技条件下传统课堂与现代学习空间的改良融合,构建以学生为本、支持差异化、分布式教育的现代教育环境。目前,我省共有“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学校2000所。

下一步,我省将以海盐县和宁波市江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督导评估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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