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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72477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4-23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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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关: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4-23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日期: 2020- 04- 23 10: 3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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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考察时就提出“公共资源不能为少数人垄断”。李克强总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也多次提出指导意见,要求“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部署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9年3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

2016年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决策部署,完成了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交易平台的信息化整合,推动市县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的五大板块之一),实现了与省级四大交易平台、市县平台的互联,基本完成了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但是,对照国家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对标先进省市的工作,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还存在着区域市场分割现象严重、进平台交易范围不明确、电子化交易系统不统一、电子化监督应用水平低、共享资源建设落后等短板。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突出解决问题和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公平性,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以建设全省统一大市场为目标,以制度化治理和信息化整合为支撑,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着力在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上有突破、有创新。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以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为目标,持续深化平台整合共享,着力扩大平台整合范围,着力完善交易规则制度,着力提升交易服务质量,着力提高交易资源和数据共享水平,着力创新交易监管方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原则和目标。

1.总体原则。坚持应进必进,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坚持规则统一,建设全省统一市场;坚持标准先行,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坚持服务高效,提升平台利企便民;坚持公开透明,实行线上阳光交易。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进入交易平台交易,实行目录管理;交易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统一,服务高效、资源共享,建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创新交易监管方式,在线开展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到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方案提出五个方面、16项主要任务。

1.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拓展平台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覆盖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清单”,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转让规则,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跨省合作,积极构建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评标评审专家、数字证书、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在长三角区域内的资源共享互认,研究探索技术转让等区域共同市场的建设。

2.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分类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套制度”,并推行交易标准文本。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精简交易管理事项,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进一步推进交易过程全流程电子化和数字证书全省互认。

3.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深化电子系统整合,分领域纵向整合构建覆盖省市县、管理扁平化的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进一步增强省交易服务平台的枢纽作用,形成“一网发布,一网通办”大格局,大力推进各类电子化监督系统建设。提升交易服务效能,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形成平台服务清单,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汇总发布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和履约等信息,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

4.提高资源和信息共享水平。推进交易资源统一共享,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库、统一的数字证书签章验证,建设全省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建立评标场所全省范围内共享机制。推进政务资源融合共享,推进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信用平台、行政执法等平台的深度融合,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双向共享,全面应用交易标识码、项目代码、信用代码,为各地、各行业提供数据服务。

5.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实施协同监管,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行政监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公检法司、纪委监委等部门调查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积极探索综合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分领域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建立和完善涵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及合同履约过程的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智慧监管,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管,强化事中监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系统,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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