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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71156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邮政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3-05
文号: 浙政办发〔2020〕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0-71156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邮政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3-05
文号: 浙政办发〔2020〕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
  • 日期: 2020- 03- 25 11: 49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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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快递进村”“快递进厂”“快递出海”(以下简称“两进一出”),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同意在浙江省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批复》(国邮复〔2019〕18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政府推动、需求拉动、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培育骨干企业、增强网络功能、强化科技应用、深化联动融合,培育构建农村快递物流辐射网、工业互联快递服务网、国际快递智能骨干网“三网一体”的发展体系,促进我省由快递大省向快递强省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21年底(试点期末),快递强省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形成一批“两进一出”工程应用模式和项目。建制村快递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每周投递3次以上;“快递进厂”模式成熟,培育10个重点应用产业、100个重点园区、300个重点项目、1000家以上协作企业,快递供应链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形成1—2家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国际分拨网、干线运输网、全球关务网、境外属地网、基础信息网“五网”启动建设。

到2025年底,快递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快递服务与农村需求基本匹配,培育10个“快递进村”强县(市、区);“快递进厂”基本覆盖,具备端到端的现代供应链能力;国际快递骨干企业稳步发展,形成区域国际快递网络。

到2035年底,率先全面建成快递强省。农村快递物流辐射网高效运转,城乡快递服务实现均等化;建成工业互联快递服务网,“快递进厂”引领浙江智造;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国际快递智能骨干网通达全球,基本形成“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二、打造“两进一出”工程基础保障体系

(一)完善快递业空间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完善全省快递服务网络空间布局。集约建设快递分拨体系,在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和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分别布局建设国家级、省级快递物流园区。完善县级转运体系,支持邮政设施向快递企业开放,鼓励快递企业合作建设县级快递处理中心。整合提升乡镇(街道)快递服务网点标准化水平,推动在建制村设立快递服务站,编制智能信包箱地方标准并因地制宜实施。加快嘉兴圆通全球航空物流枢纽建设,支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规划配套建设大型综合国际快件处理中心,提升杭州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服务能力,打造环杭州湾世界级寄递枢纽。构建形成以航空寄递枢纽为核心、快递物流园区为节点、县级快递转运中心为通道、多种服务末端为支撑的全省快递业空间布局。(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优化快递运输结构。构建公、铁、水、空衔接畅通的快递运输结构,支持在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绿色通道和接驳场所。推动高铁快递发展,鼓励发展城乡货运公交、农村物流班车、农村客运班车搭载快件。支持在有条件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布局无人机起降场地。规范快递运输,制定出台快递车辆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

(三)培育快递骨干企业。推动龙头骨干快递企业、省属重点交通企业等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等方式,组建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实施“快递出海”支撑计划,把符合条件的国际快递骨干企业纳入“雄鹰行动”重点培育,在总部建设、航空寄递枢纽布局、大型快递分拨中心设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快递企业在我省设立供应链总部、快运总部、云仓总部、国际总部。(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四)搭建快递服务平台。建设集快递交寄、全程跟踪、要素和资源交易、行业运行分析与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快递业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快递与上下游产业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升快递服务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五)加强快递业创新发展。搭建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快递技术装备生产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建设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提升浙江省国邮快递物流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实力和水平。巩固扩大中国(杭州)国际快递业大会影响力,打造快递强省“金名片”。(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桐庐县政府)

三、构建农村快递物流辐射网

(一)推进快递服务“进村”。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布点、织网、联动等发展路径,引导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实现聚合发展。推动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开展“快递进村”项目合作,依托邮政服务网点建设快递服务站。支持供销社、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平台企业建设收投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

(二)提升农村快递服务水平。实施品牌企业培育、创新项目发展、县乡村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等三项行动。支持快递企业构建覆盖全程的冷链快递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增加农村投递服务频次。对农村快递服务质量进行重点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快推进邮政和快递网络建设,完善农村物流三级统一配送网络,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城乡统一配送。(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动快递与农业联动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开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农特产品进城项目,与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合作研发符合农产品特点的绿色包装。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推动农产品快递物流全程追溯。鼓励快递企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营运服务。(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社保厅、省邮政公司)

四、构建工业互联快递服务网

(一)探索快递分类“进厂”路径。分行业、分环节归集有效适用场景,编制案例库和技术指引。聚焦快速周转型制造业需求,鼓励发展“工厂+电子商务+快递”模式。聚焦时间敏感型制造业需求,引导快递企业加强敏捷供应链能力建设。聚焦温度敏感型制造业需求,引导企业提升温控供应链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二)打造现代供应链体系。引导快递企业拓展智能仓储、快运、定制化物流等领域,满足制造业物流需求。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研发智能立体仓库,开发绿色快递物流系统,提升作业效能。(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实施快递“进园”行动。各类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配套建设物流(快递)功能区,搭建园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为“快递进厂”提供支持。建设一批“云+人工智能+5G+物联网”快递园,推广订单快递、入厂物流、仓配一体、逆向物流等服务模式。鼓励制造企业围绕快递分拨中心、快递园区,开展集成制造、分销配送等业务,探索打造快递经济区。(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五、构建国际快递智能骨干网

(一)建设“五网”叠加全球网络。支持国际快递骨干企业以机场航空为支撑,布局境外城市分拨节点,与境外仓储园区、分拨中心等合作组建国际分拨网。以杭州和嘉兴等空陆联运枢纽、宁波舟山港等铁公水联运枢纽、义乌陆港枢纽为支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快递市场,构建联通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干线运输网。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快件申报功能,满足企业一站式业务办理需求,提升快递全球关务网。支持国际快递骨干企业通过自营、加盟和合作等方式建立境外属地网。建设基础信息网,实现全程跟踪溯源、信息交换。(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二)创新快递“出海”模式。支持国际快递骨干企业以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境外资源共享。依托海外浙商群体,整合资源,缩短市场拓展和组网周期。鼓励境外园区、海外仓向我省快递企业开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优化快递“出海”政策体系。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万国邮联、国际民航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的沟通,在国际邮件快件监管中心建设、航线航班时刻保障、机场货运功能升级扩容、货机购置及租赁、中欧班列运行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国家邮政局下放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限。鼓励国际快递骨干企业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国际业务话语权。(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机场集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国家邮政局与浙江省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目标、工作、政策、评价四个体系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政策支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加大对试点的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根据省邮政管理局工作推进考核情况确定对其安排资金。省市县各级相关专项资金,要统筹安排支持试点相关工作。把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精准支持快递业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全省快递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快递业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三)提升管理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邮政局支持,稳步推进县级邮政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快递业安全监管,推动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邮政管理与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部门数据互换与共建共享。鼓励快递企业与高校合作,加大快递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增加中高端人才供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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