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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71156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2-17
文号: 浙政办发〔2020〕3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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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2-17
文号: 浙政办发〔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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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 2020- 03- 25 11: 1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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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以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着力扩大交易平台整合范围,着力完善交易规则制度,着力提升交易服务质量,着力提高交易资源和数据共享水平,着力创新交易监管方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进必进,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实现清单内公共资源交易必进平台实行市场化交易,做到平台外无交易。

坚持规则统一,建设全省统一市场。按公共资源类别统一全省交易制度规则,大力推进交易、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

坚持标准先行,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确保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实时共享、资源联建共享。

坚持服务高效,推动平台利企便民。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动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坚持公开透明,实行线上阳光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保证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追溯。大力推进线上多部门协同监管,优化监管方式,确保监督到位。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行目录管理;统一交易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服务高效、资源共享,建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大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创新交易监管方式,在线开展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到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优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一)加快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将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覆盖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资产、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坚持依托现有平台进行覆盖拓展,满足各类交易服务需要,不得自行新设平台。分类指导推进交易平台整合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开展交易平台企业化转型改革试点。

(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编制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清单”。根据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求,适时调整并公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三)健全公共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纳入平台交易的各类公共资源通过竞争性方式实现有效配置。建立健全各类公共资源出让或转让规则,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高效利用。

(四)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跨省合作。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构建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评审专家、数字证书、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在长三角区域共享互认。研究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平台,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国有产权区域共同市场建设。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

(一)按类别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类别,建立和完善涵盖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专家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内容的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套制度”。分领域编制交易标准文本,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决杜绝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强制要求在当地投资、人员业绩考核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

(三)优化精简交易管理事项。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交易办理事项和环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升交易效率。进一步推进交易过程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积极推行数字证书全省互认,实现一处登记、全省通用。

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

(一)深化电子系统整合。根据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分领域整合构建覆盖省市县、管理扁平化的全省电子化交易系统,形成全省统一交易系统体系。对目录外的公共资源交易类别,鼓励各地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推行电子化交易。进一步增强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中的枢纽作用,为交易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在线服务,形成“一网发布、一网通办”大格局。大力推进各类电子化监督系统建设,实现交易全程在线监督,并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在线监督通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安全建设管理,根据信息安全标准改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在有条件的领域、地区,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体化整合、企业化转型、垂直化管理。

(二)提升交易服务效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形成平台服务清单,明确服务流程、材料清单等相关标准,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创新电子交易机制,建立平台电子交易档案制度和交易见证制度。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进一步规范交易收费,降低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住房保障、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六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和合同订立、合同履约等信息,以及行政监督信息、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信息、监管信息等实时归集至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提高资源和信息共享水平

(一)推进交易资源统一共享。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功能,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库、统一的数字证书签章验证功能,降低企业成本。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专家分类、专家入库标准,实现专家资源全省共享。制定电子评标室标准,推进标准化评标室建设,建立评标场所全省范围内共享机制。

(二)推进政务资源融合共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与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公共信用平台、行政执法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联、数据共享,为市场主体实施交易、行政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和保函电子化平台建设,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双向共享。加快推行我省第三版数据规范,全面应用交易标识码、项目代码、信用代码,确保数据推送完整、及时、准确。提升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双向共享功能,在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交易数据统计汇总、信用信息应用、异常交易预警等方面为各地、各行业提供数据服务。

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

(一)实施协同监管。各级政府要依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具体监管部门,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明确接收、转办、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和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部门协作的调查机制,积极探索综合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立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交易平台服务和交易运行机制。

(二)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构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分领域制定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标准。建立和完善涵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合同履约过程的信用评价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大各领域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开展智慧监管。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信息数据资源,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管,强化事中监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异常交易数据、信息进行及时预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实现智慧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联席会议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统筹有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推送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各地要加强工作绩效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工作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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