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1153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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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1-21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0〕1 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7115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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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01-21 | ||
文号: | 浙政发〔2020〕1 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省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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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现将部分副省长的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朱从玖副省长增加联系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彭佳学副省长增加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工作,增加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地勘局、省林业局。 陈奕君副省长负责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药品监管、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分管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人防办(省民防局)、省药监局。 涉及其他副省长的工作分工作相应调整,不另行发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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