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
  • 日期:2020-02-22 12:25
  • 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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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诸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诸暨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导向,不断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下面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2019年,诸暨市积极探索了以多种形式对规范性文件、涉众面较广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利用“诸暨发布”微信微博、“诸暨日报爱诸暨”微信公众号、《诸暨日报》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力量,做到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时多种渠道发布解读,提高政策受众面和群众知晓度,并制作漫画、小视频、“一问一答”等形式丰富解读形式。2019年我市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诸暨发布”微信微博等途径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6条,其中103条为规范性文件解读信息,43条为涉众面广、群众较为关心的政策文件解读。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我市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出政府权威信息,将真相传递给社会公众,引导社会舆论。2019年通过网站、政务咨询热线等途径实现政民互动13416次。发布意见征集活动37次,开展微型投票,广泛收集民意4次。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首页开设“回应关切”专栏,要求各部门围绕群众关切,及时发布热点信息,并做好解读和咨询回复工作。2019年,我市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了围绕就业就学、财政奖补、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食品安全、环境监测、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的信息21条,在“诸暨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发布医疗社保、“三服务”、行政审批等涉及民生领域的回应类文章89篇,即时向群众传递最新政策动态。

2019年,我市紧扣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召开诸暨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两大平台营商环境推介、诸暨——杭州高速免费通行政策解读等新闻发布会4场,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为全市各项工作的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2019年,根据新《条例》要求,我市结合2019年省政府、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的新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决策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吸纳情况。尤其是针对涉企决策,初步拟定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方案,明确市政府常务会议中有涉企政策的议题时必须吸纳企业家代表列席会议。2019年,我市共有7批公众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列席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列席人员名单。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019年,我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了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2019年共公开被审计单位审计前公告、发现问题整改报告等信息共35条,财政资金审计结果7条,以公开促进重要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首创实施行政执法协同监管“首发响应”机制,提高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效率、促进执法透明化,2019年共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11976条。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展示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数字政府良好形象,诸暨市对门户网站公开栏目进行改造,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绍兴市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设置了涵盖三大攻坚战和重点民生领域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有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创业就业”“住房保障”“食药安全”“安全生产与救援”“基本医疗卫生”等5个子栏目,涉及三大攻坚战的“环境保护”“财政与审计”等2个子栏目,“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3个子栏目,2019年共发布重点领域各类信息1269条。

积极尝试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以市发改局为牵头单位,联合重大建设项目主体单位,有关审批和监管单位及时围绕本年度民生领域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信息公开事项对接。2019年启动了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等5个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包含项目审批事项、审批结果、土地供应信息、公开交易信息、施工单位信息等共5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诸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42件,其中申请人为自然人337件,企业法人5件。已办结341件,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答复“予以公开”的为229件,占答复总数的67.2%;答复“部分公开”的为9件,占答复总数的2.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的为4件,占答复总数的1.2%;属于行政执法案卷的为13件,占答复总数的3.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为10件,占答复总数的2.9%;答复“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为65件,占答复总数的19.1%;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为5件,占答复总数的1.5%;属于重复申请的为5件,占答复总数的1.5%;其他处理的为1件,占总数的0.2%。

被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收到209件,占受理总数的61.1%,申请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用地、城乡规划类信息。

2019年诸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3件,已办结12件,其中复议结果为维持原答复的为4件,结果纠正的为7件,其他结果1件。未经复议直接诉讼的案件共5件,结果纠正4件。经复议后起诉的案件为4件,结果为维持原答复为1件,未审结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条例》公开发布后,我市立即组织全市各公开单位进行了学习,并根据新《条例》的条款修订及时调整了主动公开目录,扩大了主动公开范围。并要求各单位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前审查和公开后的台账记录,同时调整了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规范。

2019年9月,根据新《条例》的修订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照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诸暨市对34个市政府部门和23个镇乡(街道)的主动公开目录重新进行了梳理,内容上在基本目录基础上突出了重点领域和三大攻坚战等信息,形式上在文本基础上增加了图片图表等,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四)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2019年,我市进一步推进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公开平台的梳理和整合等工作。以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为目标,以政府办事更加透明为导向,不断对网站公开板块和栏目进行优化升级,新增了“涉企政策”“最新政策传递”等栏目,对首页版块、网站搜索功能进行了优化。2019年11月,根据各公开单位梳理好的标准化目录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包括页面设计、栏目改造、特色打造、数据组配、功能完善、升级检索、优化移动端访问等,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网站升级后台建设和测试。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意见,除上级要求单独保留的新媒体外,我市已全面整合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独立运行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自建APP等,形成了“诸暨发布”新媒体矩阵。建成了市融媒体中心,增强了新媒体合力,强化了移动优先,实现了传媒集约化、流程数据化、平台矩阵化、经营专业化。

(五)监督保障机制

市府办作为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市府办建立了对全市各公开单位的考核和督查制度,对网站主动公开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对依申请公开处理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对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进行研究,对普遍存在且典型的问题以案例的形式开展学习。2019年,市府办收到2件信息公开群众投诉举报,市府办立即对相关单位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并责成相关单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2019年 8月23日上午,我市举行了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和科室长为参加对象的培训会,会议以新《条例》解读与实务为主题,结合依申请公开工作实例,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解决办法和工作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2019年10月18日上午,市府办召集各镇乡(街道)信息公开负责人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研讨会,共同研读了专家观点和工作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3

33

2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增167

112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6

增87

5957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0

增88

11976

行政强制

54

减4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9

26889.1646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7

5

0

3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5

4

0

0

0

2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3 

0.

0

0

1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

1

0

0

0

6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1

(七)总计

336

5

0

0

3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7

1

1

13

0

4

0

1

5

1

0

0

3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中,由于对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逾期答复或不答复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在政府信息管理上,部分单位内部档案整理工作还不够细致,导致公开信息梳理时遗漏较多,尚未形成信息公开机制和工作常态。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稳定性、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从全市层面看,该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整体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的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完善制度,进一步梳理公开目录

2020年,将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继续梳理公开目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改版,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形成公开工作标准化常态。

(二)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

2020年,将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契机,以“三服务”为导向,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解读形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涉企政策的解读,扩大政策受众面,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文件。

(三)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2020年,将继续加强对各公开单位的督查和指导,尤其是对镇乡(街道)工作予以指导倾斜。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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