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全省上下要坚决扛起“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省建设厅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总结
  • 日期:2020-12-24 10:36
  • 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厅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均圆满完成。

一、突出复工复产,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狠抓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紧急部署建设系统七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常态化应对机制,出台精准防控举措;主要做法得到建设部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作介绍。突出抓好“四保”,保供给,全省市政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巡检维护,做好应急值守,保障了全省184座水厂,571家液化石油气企业和130家天然气企业,32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5万多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障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疫情防控需要。保清洁,全省922家垃圾清扫收运处理企业(单位)、12万多名环卫工人,全力投入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保洁消杀、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近1万座城市公厕日常维护,保障了城市环境。保安全,全省近4000家物业服务企业、30万多名物业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服务小区1.3万个,涉及业主842万多户,守牢防控第一道防线。保建设,率先在全国编制了《方舱式集中收治临时医院技术导则》等5部技术导则,为应急隔离场所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一大批建筑业企业参与当地医疗应急设施、隔离设施的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推进复工复产。依托“智慧工地”等平台,建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密智控机制,抢抓员工返岗。深入开展“三服务”,派驻企业服务员,指导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建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地化解涉疫法律纠纷和风险;协调经信等部门,积极保障原材料、生产物资供应与运输;开发美丽城镇“复工宝”,借助数字化提升复工复产水平。3月底时,全省建筑工地和房地产企业复工率100%,复产率90%以上,未发生一起返岗人员疫情感染病例。三是出台惠企政策。迅速出台惠企“18条政策”,着力降成本、降租金、降缴存比例、延长证书有效期,全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调整预售资金使用和缓缴物业住宅保修金政策,释放开发企业流动资金235亿元;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补助优惠政策,涉及金额6.4亿元。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2亿元。帮助困难企业和群众,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7655家困难企业申请降缴存比例、缓缴、停缴,共减少企业缴存金额3.4亿元;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等公租房保障对象,减免租金或增发租赁补贴,约1.67万人、934万元;对1.1万户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家庭不作逾期处理,涉及金额1145.9万元。全省近2万个项目顺延工期,申请防控专项经费在建项目19724个,涉及金额5.9亿元。

二、突出专班运作,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作出新贡献。成立建筑业和房地产专班,着力推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三稳”目标,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指导11个市制定“一城一策”方案。全省商品房销售8067万平方米,增长8.4%;房地产投资9567亿元,增长6.5%;房地产税收入库2323亿元,同比增长12.5%,占比21.6%。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除杭州外,其余地市涨幅均保持在5%以内,总体稳定。加强公积金保障,全省实际缴存职工822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653亿元;支持住房消费2085亿元。二是深化建筑业改革。全面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目前全省通过工程保函释放保证金1150亿元,保函替代率达到81%,为企业降本减负249亿元;改革施工过程结算,着力解决“结算难”;完善住宅全装修政策;推进建筑工业化,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838万平方米,全年全省装配式建筑比例将达到30.05%,提前5年实现全国目标。建筑业入库税收635亿元,同比增长18.4%,占比5.9%。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推动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试点;承接好消防设计审查业务,编制《浙江省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导则》;组织开展第三届浙江省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省建设系统“4+1”重大建设项目实现投资额3348.35亿元;全省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1.7%;积极推进降成本,已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50亿元;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政策支持,取得了专项债325.28亿元;争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1.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46.4亿元;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已发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债券项目66个、65.35亿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55个、55.83亿元,棚改专项债券项目110个、204.1亿元。

三、突出民生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各类民生实事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立领导小组,起草“全面扩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见;发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提升老旧小区防疫能力,优化项目审批,主要做法被建设部推广。目前全省共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87个,建筑面积约373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6万户。全省新增竣工住宅加装电梯848台,另有在建511台,方案联审通过392台。二是提升城镇住房保障能力。推进公租房扩面,全省政府公租房累计保障人数占上年度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8%,同比增长50%。推进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0.8万套,绍兴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激励通报。指导杭州市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国家试点工作。三是推进停车位和绿道建设。全省已建成停车位13.9万个。将绿道建设纳入“交通强省”重点任务,修编《浙江省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全省新建绿道1170公里。四是推进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全省完成821个省级示范小区建设。

四、突出城市品质,城市建设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召开全省现场会,印发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编制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全面部署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全省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1764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18座,新扩建19座;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881个。二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启动实施6个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完成96座城市桥梁护栏改造。三是推进城市阳台建设。组织编制城市阳台评价导则、设计技术导则,部署推进城市阳台建设, 8个城市阳台景观塑造工程全部启动,完成投资 43.79亿元。四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各市均已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规范“地摊经济”,印发指导意见,提升各地“地摊经济”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公厕服务大提升,全省已完成提升改造城市公厕971座。

五、突出绿色宜居,城乡风貌特色得到新塑造。一是加强“三名”保护。完成第六批96个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推荐上报;指导 “三名”规划编制报批,已获省政府批复7个。二是推进村落风貌提升和示范村创建。100个传统村落均已启动项目实施。202个示范村都完成建设专项规划和创建实施方案并推进“三拆三化”;启动项目实施,共投资11.7亿元,。三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督促指导各地修编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升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2.2亿平方米,实施绿色建筑9.5亿平方米,评价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481项,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四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建设。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配套文件;部署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累计提标改造4496个;已完成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11275个。

六、突出两零目标,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取得新成果。一是推进治理攻坚。6月份组织召开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省委书记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袁家军作具体部署。省政府专题召开全省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座谈会。省人大、省政协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监督内容,并结合专题询问会、民生协商论坛,合力推进治理攻坚。二是完善政策标准。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出台加快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编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管理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等技术标准。三是加快设施建设。推进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已建成6座焚烧和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目前全省共有设施152座,总处理能力9.44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四是加大源头减量。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发布了《绿色包装通用规范》,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大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推广菜篮子、布袋子,推行“光盘行动”,持续开展“八进”活动,打造政务短视频+垃圾分类联盟,营造良好氛围。

七、突出“百千工程”,美丽城镇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11市、84县(市、区)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美丽城镇建设重点任务指标体系、评价办法、考核办法、生活圈配置导则等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二是推进六大行动。推进“擦亮小城镇”、“树样板学样板”、“项目建设比赶超”、“最多跑一次进客厅”、“双师进镇村”、“美丽城镇智慧管家”六大行动,聘请首席设计师92人、驻镇规划师1062人,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推进“百千工程”。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指导各市县编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域行动方案,列入今年样板创建的169个城镇均完成编制“一镇一方案”。组织召开全省现场会,加快项目建设。全省1010个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推进,完成投资3230亿元,预计打造美丽城镇省级样板100个以上、一般城镇达标200个以上。

八、突出扶贫攻坚,城乡安全保障取得新成效。一是狠抓城乡危旧房改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召开部署会议,开展多项专项督查,督促推进各地排查、改造工作。全省共排查出C、D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均已完成改造治理,2019年起建立危房改造即时救助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动态清零。加强城镇危房治理,开展未实质性解危的住宅危房在住人员信息登记,共有危房3197幢,涉及业主32898户、62401人。汲取泉州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防疫隔离点房屋1063处、651万平方米,及时完成存在隐患的16处、8万平方米房屋整改。二是狠抓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强化责任落实,与各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全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多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举办安全生产“云培训”;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全省共发生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安全事故13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9起、14人。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出台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两书一牌”保持全覆盖;加强品牌工程建设,全省共创“钱江杯”工程152项,省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各1项,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376个;推进建筑施工“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基本实现覆盖。三是狠抓燃气道桥安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管控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燃气场站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等制度,开展城镇燃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落实城燃企业危化品装卸“五必查”;加强城市桥梁隧道运行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塌陷、隧道消防、桥梁防撞防护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是狠抓防汛防涝防台。开展防汛排涝隐患排查整治,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意见,开展三项能力提升,完成城市易涝点改造223处,新(改)建排水管网513公里,清淤管网24530公里,新增应急排水设备5.45万立方米/小时,共有1000立方米/小时强排泵车70台,建立76支救援队伍;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城乡防涝防台监测预警平台。五是狠抓平安维稳建设。分解落实平安建设任务,开展月评月报,组织平安暗访;抓好涉疫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推动建设系统干部进信访超市和干部下访接访,厅本级共接待来访266批、998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0.7%、人次下降3.8%;收到信访咨询件31918件,其中信访11142件。

九、突出改革创新,住建系统营商环境取得新优化。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定深化改革90项任务清单以及“领跑者”改革培育项目29个;组织开展270项政务服务事项、1089项行政监管事项梳理;深化“证照分离”,对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落实分类改革。开展城镇燃气企业扁平化规模化改革,推进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道燃气“村村通”试点等工作;深化“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化行动,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探索承诺备案制,建成全省用水用气报装管理系统平台。二是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施工图分类审查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目前系统已在长兴运行,年底前将在全省推广应用,该项目被列入国家“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动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在线3.0融合应用,提升数据质量;指导杭州、舟山等地开展小型仓储工业项目、改造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三是深化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完成270个事项梳理、229个事项省级统建审批系统开发, 253个事项通过终验,150个事项实现灰度上线。开发建成城市内涝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协同实现应急联动响应;开发建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2.0对接并投入试运行;开展厅“一张网”建设,现有28个系统完成接入,实现统一身份管理和统一运维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建筑业监管分析等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数据高铁”10号线建设,完成公积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数据对接和推送。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