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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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关于评选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食安委〔2020〕7号)精神,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经中央批准,以国务院食安委名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评选条件及各方面意见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推荐了8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目前均已通过国务院食安办初审。现将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8:30—17:30)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9761532。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1502室。 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浙江省推荐对象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附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浙江省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共8个)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杭州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共14名) 吴承慧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法规与执法指导处一级主任科员 齐小娟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八级职员 沈一青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陈 曦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业务室九级职员 江山宁 宁波海关食品处科长 嵇国强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与应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周 芸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周 峰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傅为民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卫华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 燕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方 郁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 刘东红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副院长 方富良 浙江省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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