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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76499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11-05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0-76499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11-05
废止时间: 0000-00-00
《关于深化“肥药两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日期: 2020- 11- 05 09: 54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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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浙江是“两山”发展理念的诞生地、“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者。自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做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决策,十多年来,我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两山”发展理念为遵循,坚定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不动摇,2015年起,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大力推进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2018年起,更高标准定位“六个绿色”,深化推动国家农业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截至2019年底,已建成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21个、省级示范区111个,连续7年实现化肥、农药用量负增长,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用量分别为24.3千克/亩、21.25千克/公顷,较2013年分别下降21.6%、32.4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率均超90%。但是,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 ( 试行) 》标准(化肥14.67千克/亩、农药22千克/公顷),以及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要求,差距和压力依然不小。长远来看,要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资源高效利用、环境有效保护、农民增收致富,原有的肥药减量路径的边际效益正在递减,难度也越来越大,亟须寻找可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新动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64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肥药两制”改革的重要部署。

三、改革主线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农业生产源头入手,以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为主抓手,推动农业生产理念和方式转型升级,最终撬动整个农业体系绿色发展。

主要目的,是要实现资源利用生态高效、产品供给优质安全、产地环境绿色清洁、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基本路径是抓好农业主体、投入品购销、投入品施用、农产品与资源环境4个主要环节。在农业主体监管环节,进一步细化农业主体监管的颗粒度,重点做好主体信息上图入库;在投入品购销环节,大力推进实名购买制度,重点做好“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建设;在投入品施用环节,既要通过实行定额施用减少不合理用肥用药,又要通过养分替代、技术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专业服务等方式有效实现养分供给和治病治虫,确保农业产量不下降、耕地地力不下降;在农产品与资源环境环节,既要坚持源头减量与末端治理并重,在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的同时,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又要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开展农业主体绿色评价,科学客观地评价主体绿色发展水平及存在问题,为后续的监管与服务提供依据。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个部分,共二十二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浙江建设重大部署,对“肥药两制”改革总体目标、农业主体、实名购买、定额施用、提质增效、要素支撑以及考核评价进行了明确。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从优化绿色发展布局结构、掌握农业主体生产信息、开展农业主体绿色评价等三个方面,提出聚焦农业主体,推动绿色发展重心下沉;

第三部分从推行肥药实名购买制度、建立投入品增减挂钩机制、完善废弃包装回收处置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聚焦实名购买,构建农业投入绿色循环;

第四部分从推行肥药定额施用制度、拓展投入品减量增效路径、加强农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严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四个方面,提出聚焦定额施用,加速农业生产绿色转型;

第五部分从促进农业产品增产提质、推动农业品牌做强做精、推进农业新型业态发展壮大等三个方面,提出聚焦提质增效,激发农业经济绿色活力;

第六部分从增加农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供给、加强农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创设、构建“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健全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聚焦要素支撑,夯实农业体系绿色基础;

第七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强化绿色发展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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