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纹“生死线”,看别人不顺眼就大打出手
  • 日期:2019-10-22 10:20
  • 来源:平安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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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在上学的少年却时常街头飙车、聚众打架,不务正业。近日,瑞安市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件,有6名被告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令人惊讶的是,6人中年龄最大的不过22岁,最小的00后李某甚至成为“大哥”。

2017年,李某从云南来瑞安务工,很快开始混迹于排挡、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期间结识了来自贵州、安徽、湖北等地的尚某海、郑某龙、郭某哲、牛某都、唐某常等社会闲散人员。曾在武校学习的李某,身手不错,19岁时便成为众人的“老大”,甚至同尚某海等人一起在下巴纹了一条“生死线”,以示“义气”。
  李某等人熟识之后常常聚集在一起,为寻求刺激,故意挑事与人争吵、约架斗殴,甚至有时只是看人不顺眼,就要大打出手,其嚣张程度令人咋舌。
  2018年8月29日23时许,被害人廖某某和林某(女)、颜某某(女)在云周街道一公交车站躲雨时,恰巧让被告人李某、尚某海、何某碰见,三人认为廖某某像某位仇人,便对其拳打脚踢,致廖某某轻微伤。
  “发现打错人之后,我们向他道歉,李某还加了他的微信约他吃夜宵。我们商量如果他一个人过来就带他喝酒,如果带人过来就把他们打了。”被告人尚某海说。那次,被害人廖某某没有按时赴约。
  当晚,被告人李某又将另一见面地址发给廖某某,廖某某和朋友等人到达现场后,随即遭到围殴。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重伤二级,被害人张某某轻微伤。
  此外,团伙中有人在QQ群里与他人发生争吵,就有同伙持砍刀与对方对峙;团伙中有人在KTV与人发生口角,就有同伙殴打报复,致人轻微伤……至案发时,被告人李某等人已实施3起聚众斗殴、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共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4人轻微伤,严重影响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着法院的宣判,这些鲁莽青年终因自己肆意妄为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郭某哲、尚某海、郑某龙、牛某都、唐某常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恶势力团伙犯罪,涉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4年6个月不等刑罚。另有3名同案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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