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处室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厅总体职能、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具体要求:
1. 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1)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2)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3)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4)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2. 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3. 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处室的主要职能;
(2)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3)上述内容如按年制定,应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4. 各处室必须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上报厅人事处备案,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对外公布。
5. 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厅人事处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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